1.事故风险描述
起重伤害事故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可能导致起重伤害事故情形包括:
a)由于吊物绑扎不牢固,导致吊物散落,发生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事故;
b)由于钢丝绳选型不符合要求,或磨损严重,发生钢丝绳断裂,导致吊物坠落,发生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事故;
c)由于吊钩行程限位失效,吊钩冲顶,导致钢丝绳断裂,吊钩落下或吊物落下,发生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事故;
d)由于吊物摆动,吊物将人员挤压在吊物和其他物体之间,发生挤压起重伤害事故;
e)由于吊物摆动,吊物将人员从高处推落,发生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
f)由于起重机未与裸露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起重机与带电体接触或放电,发生触电起重伤害事故;
g)由于起重机超载、超限或支腿不牢固,导致起重机发生倾覆,起重臂断裂,发生物体打击起重机械事故等。
2.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履行下列应急职责:
a)进行事故风险研判,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救援;
b)抢救受伤人员,使受伤人员脱困;
c)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
d)送医。
3.应急处置
3.1人员脱困
a)在采取措施使人员脱困前,应先检查人员伤势情况,包括受伤部位(头部、颈部、背部、腰部等),有无大小便失禁,有无意识,有无其他致命伤;
b)移除伤员身上的挤压物;
c)对影响伤员救援的物品进行破拆;
d)将伤员采用安全的搬运方法转移至安全区域。
3.2止血包扎
如伤员有外伤出血,应当对伤口采用直接压迫法或间接压迫法止血,并进行伤口包扎。
3.3心肺复苏术
a)若伤员心跳、呼吸停止,应当立即对伤员实施心肺复苏术;
b)人员苏醒后,保持稳定性侧卧体位,等待就医。
3.4骨折固定
当出现受伤部位不自然的变形、骨骼从皮肤中凸起、剧烈疼痛、严重红肿等情况时,初步判断受伤人员出现骨折,在搬运前,应当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
3.5伤员搬运
a)对怀疑脊椎、颈部损伤或肢体骨折的人员应当选择器材搬运;
b)对没有脊柱、颈部损伤,且人员意识清晰,能自主行动的,可以采用扶行法;
c)对没有脊柱、颈部损伤,且人员意识清晰,不能自主行动的人员,可以采用背负法、拖行法、爬行法、手抱法、双人四手坐抬法、双人三手坐抬法、双人两手坐抬法、双人前后扶持法进行搬运。
4.注意事项
救援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a)对事故现场进行风险研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救援过程中不会发生事故,导致对救援人员或被困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b)先救命,再治伤,最大限度挽救伤员生命;
c)在处置伤口时,佩戴医用防护手套,避免与伤员血液、体液暴露导致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