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高坠落致死!坠落死亡高度越来越低!若临时或偶尔进行高处作业,是否需要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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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海涛
C海涛 SSVip 2024-04-13 12: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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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37米高坠落致死

深圳两工人安装铁皮雨棚时,由于雨棚较长,两人安装有些困难。于是,其中一人爬上了店铺门口的一堵高约1.37米的矮墙。由于高度不够,便拿来一个胶水桶(高约0.4米),放在矮墙上垫在脚下。就在他脚踩胶水桶伸手扶雨棚时,突然脚下不稳失去重心,跌落至地面导致头部摔伤,后经多天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2:1米高坠落致死!

2019年8月26日19时50分左右,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据了解,当时这名河南夏邑男性工人,在二层食堂过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站立高度约1m)安装消防喷淋头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项目部立即拨打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其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47分左右死亡。

坠亡高度一个比一个低↓↓↓

再次郑重提醒

登高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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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疑问:临时或偶尔高处作业是否需要取证?

咨询:您好,有个问题请貴局能否给出正解:我公司最近在做设施改造时,临时安排一名人员上到四米多的平台上去固定东西,我们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要求办理了登高作业票,落实了相关防护用品的佩戴和现场监护。因是临时作业需要,不经常性,这样登高的人员也能被判定为特种作业人员吗?需要考取咱们应急部门颁发的登高类特种作业证吗?急盼回复,谢谢。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其中,高处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如您在上述范围内作业,需要取得高处作业证。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2.疑问:电焊工、电工在高处作业时,需要持高处作业证吗?

咨询:企业在日常的生产当中,经常会遇到电焊工、电工进行高处(2米以上)进行检维修或者其他作业,请问电焊工、电工在高处作业时,需要持高处作业证吗?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

一、《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规定的培训考核内容中,包含了登高安全用具及其使用、架空线路安装、登杆作业基本技能等。如您在上述范围内作业,可不用重复取高处作业证。

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中不包含“高处作业”的培训考核内容,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时仍需要取高处作业证。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已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中包含“高作作业”相关内容的,可不用重复取“高处作业证”,反之未包含的则需取证。

3.使用带护栏的升降车作业是否属于高处作业?此高处作业的基准面是否可以按照登高车的基准面计算?

咨询:领导您好,如果工人使用升高超过2米的登高车进行检维修或其他安装活动,该登高车周边带有合规的安全护栏,员工有较大的作业活动面,此高处作业的基准面是否可以按照登高车的基准面计算?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根据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4.疑问:不参与作业,登到高处进行日常检查,需要登高作业证吗?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其中,登高架设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如您是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需要按相关规定申请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5.高处作业易发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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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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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后由 C海涛2024-04-13 12:41 编辑
楼主签名:正视自己!认清自己,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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