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C类设备未按制度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内容与现场设备操作不符合的。
02. 现场存在多个版本操作规程、失效版本未及时收回、废除。
03. 未按规定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或未按计划开展演练。
04. 施工车辆、机械在油区内行驶未规定行车路线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者自卸车货箱、起重设备吊臂和支腿不按标准收放的。
05. 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电弧光、粉尘作业,未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06. 在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大于24V。
07. 行灯电源电压超过36V,灯泡外部无金属保护罩。
08. 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电弧光、粉尘作业,未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09. 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工具或安全工具不合格。
10.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无各自的电源开关。
11. 三脚插头掰断PE线柱使用。
12. 电源线相线与零线接反。
13. 用电设备未接PE线或PE线钩挂连接。
14. 电器开关、控制按钮无用途标识或标识与被控设备不一致。
15. 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装置的。
16. 在禁止吸烟、使用手机的防火、防爆场所,吸烟、使用非防爆手机。
17. 氧气、乙炔瓶无防倾倒措施,或氧气、乙炔压力表未在校验有效期内。
18. 抽油机调防冲距、更换盘根等作业时手抓扶光杆。
19. 旋塞开关失效或与扳手不匹配。
20. 插线板使用非国标式不更换的。
21. 未执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低于标准规范要求。
22. 未按要求开展承包商入厂(场)前HSE能力评估或评估资料未备案。
23. 稠油套管气直接对空排放。
24. 应急物资失效或账实不符。
25. 灭火器超期服役或压力落入红区。
26. 未按规定对直达现场物资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直接投入使用的。Q
27. 老旧计量设备、能源和交接计量器具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Q
28. 未按照设计使用开孔式插入钢管焊接支管代替成品三通的。Q
29. 管道安装水平度、垂直度、标高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Q
30. 焊缝检测比例、检测方式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的。Q
31. 管道或设备防腐层未进行补伤进入下道工序的。Q
32. 焊缝未经除锈直接防腐补口、保温的。Q
33. 未按设计要求测量井斜、方位和全角变化率的。Q
34. 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给施工质量带来隐患的。Q
35. 施工过程违反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设计和施工设计的。Q
36. 套管扶正器加装数量和位置不符合固井施工设计的。Q
37. 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固井施工设计同一关键参数互不相同的。Q
38. 危险化学品容器无标签或无警示标识,无安全注意事项;危险化学品未落实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39. 化学品进出库缺少台账或台账记录与实际不相符。
40. 电气、高温设备操作间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
41. 未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或班前安全讲话中分工内容不明确,主要风险提示不全,签字笔迹一致的。
42. “五交底”未对交底内容进行确认、施工内容、时间和联系方式未填写,或施工内容与施工场地不符的。
43. 方案、设计引用失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制度。
44. 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线、挂警示牌。
45. 报警设备未标明检测地点。
46. 设备、设施、管线本体连接或固定部位断裂、螺栓松动、缺失。
47. 特种设备铭牌缺失或铭牌无法读取参数。
48. 运行、维修、停用、备用等指示牌与设备现场运行状态不相符或无运行状态标示牌。
49. 电气、机械设备防护装置损坏或失去防护功能,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或防护罩未护满。
50. 紧急停车按钮功能失效。
51. 临近主要道路路口电力杆或承力拉线间未做防护措施。
52. 容器储罐液位计无上下限警示标识或液位计未制定报警上下限。
53. 消防水带与水枪接头不匹配。
54. 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或随意挪用消防工具。
55. 消防通道被堵塞,或被截断未报备。
56. 防爆接线盒选型错误或错误使用。
57. 配电箱内接线端子绝缘盖板缺失。
58. 未及时收集、上报需录入的信息。
59. 未按期整改并闭环平台中的隐患问题。
60. 签字系统中,字迹潦草,导致无法辨识的。
61. 未按要求上报作业信息的。
62. 现场(高处、用电设备、巡检道路等)未及时清除冰雪。
63. 阀池、污油池等盖板缺失,且未做防护措施。
64. 在用脚手架扣件螺栓缺失松动,构件缺失,或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
65. 作业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规范。
66. 食品霉变、过期。